各学院(部):
根据学校2026年预算编报工作安排,各学院(部)需结合2026年工作任务和目标,科学、合理、规范编报2026年支出预算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收入构成
1.学校拨款:发展规划处测算的学院运行费控制数;
2.其他经费:单位发展经费(基金)、奖福经费(基金)等经费拟动用部分。
二、支出项目设置
(一)教学业务费:主要用于教学和学科建设等各项开支,设置实习经费、实验经费、创新实践经费、学科建设运行费、资产购置费5个项目。
(二)学生经费:主要用于学生奖助学金、单项奖学金、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、学生活动及相关奖励、导师组、心理咨询、就业指导等。设置学生奖助学金、学生活动及奖励2个项目。
(三)综合业务费:主要用于接待支出、水电支出及日常运行相关开支。设置接待费、水电费、综合费3个项目。
(四)专项业务费:主要用于学校核拨的无法归入前三类费用的专项建设,需按事项分别测算。
(五)其他业务费:用“其他经费”对应安排的相关支出。设置发展经费、奖福经费等项目,需按事项分别测算。
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。
三、编报要求
(一)各学院要落实主体责任,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及目标的需要,建立“先谋事、再排钱”机制,统筹各类经费安排好各项支出,认真组织好预算编报工作。
(二)要坚持习惯过紧日子思想,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严控一般性支出,从严从紧编制预算,加强委托业务费支出管理,新增经费优先用于实习经费,综合费、接待费预算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。
(三)实施“零基预算”,打破往年项目固有预算额度,据实编报预算,将预算编报与执行密切衔接,严格落实“先有预算后有支出”、“无预算不支出”,“花钱必问效”要求。
(四)严格按项目包含的具体内容编列,并进一步细化项目内容,明确具体事项资金额度,其开支明细必须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科目(用途),并按具体事项提供清晰、详细测算说明,控制“其他”科目,严格按项目及支出用途执行。
(五)水电费按后勤部门提供的水电控制数编列,接待费按学校办公室提供的控制数编列。
(六)遵循节约高效原则配置资产,资产购置费拟申购的新增资产,只能从学院“一上”申报资产配置计划且经财政审核后的资产配置限额中选填,填报资产购置清单表(详见附件2),并报送国资处审核(国资处邮箱:1872971714@qq.com)。
(七)相关业务部门对学院预算编报进行指导与审核,相关项目对应部门情况见下表。
业务指导与审核项目情况表 |
业务部门 |
审核人 |
指导与审核业务项目 |
校办 |
部门负责人 |
接待费 |
发规处 |
部门负责人 |
学科建设专项经费、专项业务费 |
本科生院 |
部门负责人 |
实习经费、创新实践经费、学生奖助学金、学生活动及奖励 |
平台处 |
部门负责人 |
实验经费 |
国资处 |
部门负责人 |
资产购置费 |
武管会 |
部门负责人 |
武汉校区水电费 |
后勤部 |
部门负责人 |
荆州校区水电费 |
计财处 |
部门负责人 |
综合费、支出总额、其他项目 |
(八)学院(部)应于12月19日前在系统中填报完毕(各学院先做好预算编报准备工作,待通知控制数后即刻编报)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,各业务部门进行审核。
四、联系咨询
各学院(部)在具体预算编制过程中若需咨询,请与相关业务部门或计财处预算和绩效管理中心联系。
联系人:刘丹华、付承刚、熊玫、徐庆
联系电话: 0716-8060569
附件:1.2026年学院(部)支出预算表
2.资产购置清单表
计划财务处
2025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