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学院(部)2026年支出预算编报的通知

各学院(部):

根据学校2026年预算编报工作安排,各学院(部)需结合2026年工作任务和目标,科学、合理、规范编报2026年支出预算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收入构成

1.学校拨款:发展规划处测算的学院运行费控制数;

2.其他经费:单位发展经费(基金)、奖福经费(基金)等经费拟动用部分。

二、支出项目设置

(一)教学业务费:主要用于教学和学科建设等各项开支,设置实习经费、实验经费、创新实践经费、学科建设运行费、资产购置费5个项目。

(二)学生经费:主要用于学生奖助学金、单项奖学金、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、学生活动及相关奖励、导师组、心理咨询、就业指导等。设置学生奖助学金、学生活动及奖励2个项目。

(三)综合业务费:主要用于接待支出、水电支出及日常运行相关开支。设置接待费、水电费、综合费3个项目。

(四)专项业务费:主要用于学校核拨的无法归入前三类费用的专项建设,需按事项分别测算。

(五)其他业务费:用“其他经费”对应安排的相关支出。设置发展经费、奖福经费等项目,需按事项分别测算。

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。

三、编报要求

(一)各学院要落实主体责任,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及目标的需要,建立“先谋事、再排钱”机制,统筹各类经费安排好各项支出,认真组织好预算编报工作。

(二)要坚持习惯过紧日子思想,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严控一般性支出,从严从紧编制预算,加强委托业务费支出管理,新增经费优先用于实习经费,综合费、接待费预算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。

(三)实施“零基预算”,打破往年项目固有预算额度,据实编报预算,将预算编报与执行密切衔接,严格落实“先有预算后有支出”、“无预算不支出”,“花钱必问效”要求。

(四)严格按项目包含的具体内容编列,并进一步细化项目内容,明确具体事项资金额度,其开支明细必须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科目(用途),并按具体事项提供清晰、详细测算说明,控制“其他”科目,严格按项目及支出用途执行。

(五)水电费按后勤部门提供的水电控制数编列,接待费按学校办公室提供的控制数编列。

(六)遵循节约高效原则配置资产,资产购置费拟申购的新增资产,只能从学院“一上”申报资产配置计划且经财政审核后的资产配置限额中选填,填报资产购置清单表(详见附件2),并报送国资处审核(国资处邮箱:1872971714@qq.com)。

(七)相关业务部门对学院预算编报进行指导与审核,相关项目对应部门情况见下表。

业务指导与审核项目情况表

业务部门

审核人

指导与审核业务项目

校办

部门负责人

接待费

发规处

部门负责人

学科建设专项经费、专项业务费

本科生院

部门负责人

实习经费、创新实践经费、学生奖助学金、学生活动及奖励

平台处

部门负责人

实验经费

国资处

部门负责人

资产购置费

武管会

部门负责人

武汉校区水电费

后勤部

部门负责人

荆州校区水电费

计财处

部门负责人

综合费、支出总额、其他项目

(八)学院(部)应于12月19日前在系统中填报完毕(各学院先做好预算编报准备工作,待通知控制数后即刻编报)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,各业务部门进行审核。

、联系咨询

各学院(部)在具体预算编制过程中若需咨询,请与相关业务部门或计财处预算和绩效管理中心联系。

联系人:刘丹华、付承刚、熊玫、徐庆

联系电话: 0716-8060569


附件:1.2026年学院(部)支出预算表

    2.资产购置清单表

 

计划财务处  

2025年12月12日

附件【附件1:2026年学院(部)支出预算表.xls】已下载次 附件【附件2:资产购置清单表.xlsx】已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