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电子税务局发票开具的温馨提示

全体教职工:

因我校跨校区办学实际,我校税务系统设有两个同名账户。为避免开票时出现“购方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”系统报错、账户选错等问题,保障发票开具顺畅,特此温馨提示:

通过电子税务局软件开具发票时,请务必选择第二个“长江大学”账户进行开票操作,切勿选错账户。

如有开票相关疑问,可随时咨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,我们将及时为大家解答指导。

特此提示。

财务与资产管理部

2026年6月20日